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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因案服刑刚出狱的女子小美,晚上到小吃店彻夜坐台陪酒,因担心都还初中年纪的两名女儿没人照顾,于是带到店内就近看管,未料小吃店老板父女却怂恿十三岁的大女儿下海,一开始母亲还不知道,直到两人母女同桌陪酒,才惊觉女儿竟然也沉沦下去,但小美并未阻止。事后东窗事发,法院判母亲四月徒刑,小吃店负责人父女也各判四月,皆可易科罚金。
根据判决书,詹姓父女在北部经营一家有女陪侍的小吃店,一名刚出狱的女子小美因案服刑完毕出监后,前往小吃店应征陪酒工作,以1台2小时)300元(台币,下同)之坐台费进行陪酒。
但一位小美上班时间晚间8时至翌日上午6时,为就近照顾2名13岁以下的女儿,于是带着两人一起到店内。但詹姓男父女竟然趁着小美陪酒时,也怂恿13岁的女儿一起下海陪酒。
一开始小美不知女儿竟然瞒着她偷偷陪酒,但事后发现后虽然吃惊,但也没有反对。女儿供称,是老板的女儿要她做这份工作,其实就是陪客人唱歌、喝酒,也是2小时300元,但她有说明自己年仅13岁,说过我年龄,他们在我工作前就知道我的年龄。
少女在侦讯时还惊爆,再店内很少遇到临检,而且那边去临检几乎都是行公事而已,簿子给警察签一签就走了,而且警察临检的时候包厢内灯会闪,所以灯一亮的时候,只要未成年就会第一个先冲。
来源:中时新闻网